为了进一步提高太阳成集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,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,使学生党员成为思想上的先行者、生活中的奉献者、工作中的耕耘者、学习上的佼佼者、实践中的开拓者,不断发挥党员的先进性。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,结合太阳成集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管理考核制度如下:
一、管理办法
由学院党总支负责全面安排,统一部署,由学院研究生党支部考核监督并负责具体操作,学院全体学生党员认真配合此项考核工作。
二、考核内容和措施
(一)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
1.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、政策,始终坚持理论学习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、增强“四个自信”、践行“两个维护”,不断提升政治站位,提高思想政治素质,在工作、学习和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。
2.预备党员至少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、工作、学习等方面情况,要求实事求是。预备党员中凡属以下情况应延长预备期:
①入党时存在的缺点,但预备期改正不明显。
②入党以后在思想、学习、工作上出现明显的缺点。
③预备期犯了一般性错误,本人检查认识深刻,下决心改正错误的。
④入党以后对自己要求不高,总体表现一般,先锋作用不明显。
(二)党员的学习
1.党员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,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,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形式向组织汇报,原则上以自愿的原则,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的次数超过2次,个人年终民主评议为“不合格”,毕业班同学在实习期间如果不能参加学院的组织生活,可以参加实习单位的组织生活,由实习单位出具组织生活证明材料。
2.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,打牢专业基础,刻苦努力,带动周围的学生共同进步。要求学习成绩优良,并且在论文发表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调研等环节中处处起到党员的表率作用。
3.学生党员应该积极在校内外各级理论刊物上发表文章,充分发挥其在学习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(三)党员的社会工作
1.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,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,不计个人得失,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,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。
2.党员同学应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,在活动组织中积极带动影响周围的同学;
3.党员在支部日常工作中表现不积极或态度不端正的,支部书记与支委成员应该及时了解情况并及时与其谈心谈话,长期不予改正的,党小组长应在年终民主评议会上提出严肃批评。
(四)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
1.自觉遵守党的纪律,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,保守党的秘密,执行党的决定,服从党的安排,认真完成党交付的任务和相关工作。
2.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太阳成集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,严肃处理学生党员中的违纪行为,对于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。
3.对于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的活动,按照旷到处理,由党支部予以通报,三次个人事假按照旷到一次处理。
4.党员应该注重自身影响,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,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(五)工作完成情况
1.履行党员义务,认真完成各级党组织交派的任务。
2.认真如实地记载党员工作台账,定期上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