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制度

管理岗考核办法

tyc1286太阳成集团       2018年12月07日 10:17      

一、考核程序

1. 管理岗位人员根据“《tyc1286太阳成集团行政管理岗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表》(一)”的内容进行个人总结述职,并自评打分。

2.学院考评委员会根据“《tyc1286太阳成集团行政管理岗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表》(一)”的自评打分,结合管理岗人员年度工作实际表现和有关部门反馈的具体工作情况,实行四方打分,即院领导、研究所负责人、教师、管理人员之间打分,并根据“《tyc1286太阳成集团管理岗位工作质量与效果考核表》(二)”得出最终考评分。

二、考核结果与奖惩

(1)基本职责完成情况考核,若年度内基本工作职责未完成,根据未完成的工作项数多少,按比例扣发岗位津贴的20%部分。(2)管理工作质量和效果综合考核合格者(四方打分综合评分60分以上),发放岗位津贴的20%部分;不合格者扣发岗位津贴的20%部分;综合评分排名前30%者,可参加年终先进评选,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。

对于造成重大教学或管理责任事故者,实行一票否决,考核等级直接认定为不合格,并扣发岗位津贴。

三、考核说明

1.表中各项指标均指当年度的工作情况,考核工作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进行,工作不满一年的行政管理人员\辅导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。

2.在考核前要结合考核指标,整理相关考核指标的相关材料,认真做好个人工作总结,并进行自评打分。

3.学院考评委员会在对本院管理人员考核时,应根据各位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,按照实事求是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打分。

4.在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,各种基础性材料、考核情况的有关材料归入学院的档案室保存。

5.行政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发表管理方面的论文,达到科研奖励标准的,学院给予奖励。

6.管理岗位业绩津贴参照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核算办法和标准。然后根据各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,有差别地核定业绩津贴。

7.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太阳成集团行政管理人员和辅导员。